更新时间:2026-06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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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前言:
克利夫兰开口闪点试验器适用于测定闪点高于 79℃的黏稠石油沥青、聚合物改性沥青等道路沥青材料的闪点与燃点。
二、仪器与设备:
2.1 克利夫兰开口闪点试验器
由试样杯、加热装置、点火器、温度计及防风屏组成,符合标准规格。
2.2 温度计
分度值 2℃,测量范围 0℃~400℃,经校准合格。
2.3 点火器
可产生直径 4mm±0.8mm 标准球形火焰,能水平扫过试样杯口。
2.4 防风屏
三面围护,避免空气流动干扰试验。
三、测试流程:
3.1 试样准备
取样,将沥青试样置于烘箱中加热至充分流动状态,搅拌均匀;加热温度不超过预期闪点以下 55℃,避免试样老化。
3.2 仪器准备
用溶剂清洗试样杯,烘干后安装于支架,确保无油污、杂质残留。
垂直安装温度计,水银球距杯底 6.5mm,位于点火器对侧、距杯边缘 16mm 处。
试样杯注入沥青至标线,外部擦拭干净,无残留沥青。
仪器置于光线较暗、无空气流通区域,安装防风屏。
点火器调试:点燃可燃气体,调节火焰为直径 4mm±0.8mm 球形,置于试样杯口上方 2mm~2.5mm 处。
3.3闪点测定
启动加热装置,快速升温,控制升温速率14℃/min~17℃/min。
温度升至预期闪点前 56℃时,调低加热功率;至预期闪点前 28℃时,严格控制升温速率为5.5℃/min±0.5℃/min。
此后每升高 2℃,点火器火焰沿试样杯口中心水平扫过一次,扫过时间约 1s。
观察液面,出现一瞬即灭蓝色火焰时,立即记录温度计读数,即为闪点。
同一试样至少平行试验 2 次,确保结果可靠性。
3.4燃点测定
闪点测定后,继续保持5.5℃/min±0.5℃/min速率升温。
持续点火测试,观察试样燃烧状态。
试样接触火焰后立即着火且持续燃烧≥5s时,停止加热,记录温度,即为燃点。
同一试样平行试验 2 次。
6.3 试验结束
关闭加热装置与点火器,待仪器冷却后,清洗试样杯,整理设备。
四、道路沥青闪点与燃点试验数据记录示例(仅供参考)
试样编号 | 沥青类型 | 平行试验次数 | 闪点(℃) | 燃点(℃) | 备注 |
1# | 70 号道路沥青 | 1 | 232 | 265 | 无异常 |
1# | 70 号道路沥青 | 2 | 234 | 267 | 无异常 |
2# | SBS 改性沥青 | 1 | 248 | 281 | 无异常 |
2# | SBS 改性沥青 | 2 | 250 | 283 | 无异常 |
